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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逃避“电子眼”伪造车牌被查获
时间:2024-08-06 09:11:25   来源:南充日报
 

  人可能会有重名,但车牌号绝对不会有重号。如果车牌号出现重号,一定是有人在使用“假牌”或者“套牌”,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,必然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  近日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向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发出预警:车牌为川RL××02的黑色轿车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,经常在蓬安县等区域活动。

  接到预警后,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对该车轨迹进行追踪,通过分析研判,发现该车于近期经常往来于蓬安县与仪陇县之间。

  7月27日,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循线索追踪,最终在仪陇县某小区内发现了这辆黑色轿车,并将该车驾驶员刘某某挡获。此时,该车的车牌号为川RL××06。

  民警仔细观察发现,车牌中的尾号数字“6”和其他数字明显不一致,原来是尾号数字“2”被数字“6”所覆盖。民警对刘某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,并指出其伪造机动车号牌的严重危害性。

  刘某某交代,自己为了避免在驾车时因交通违法被“电子眼”抓拍,便将路边捡到的一块废弃车牌中的数字“6”切割下来,然后通过磁铁将数字“6”粘贴到自己车牌上,对数字“2”进行覆盖,没想到最终被交警查获。

  8月2日,记者从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刘某某将面临被处以罚款2000-5000元,驾驶证记12分,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 
编辑:飞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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