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《关于公布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》,我市90家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通过监测,评定合格。
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,按照《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》规定,2022年,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监测工作,对2009—2019年评定的第1至11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,以及原省委农工委2017年认定的省级示范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监测。按照有关程序,严格开展监测,并经公示,最终形成合格名单予以公布。
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名单显示,我市90家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监测合格,在全省名列前茅,符合我市全省农业大市地位。
“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评定,对于全市农民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、促进乡村振兴有着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。同时,获评省级‘示范社’称号,合作社将获得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支持,对于合作社自身发展也有重大意义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记者同时了解到,在2023年公布的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中,我市8家农民合作社上榜,获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。统计显示,截至目前,我市共有农民合作社9700余家。
近年来,全市农民合作社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,谋求成员共同利益,带动农户增收致富;强化规范提升,健全内部规章,依法依制度加强财务管理,保障成员各项权利;发展生态低碳农业,践行品种培优、品质提升、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,提升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;坚持诚信守法,弘扬团结互助的合作文化,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有力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、农民增收致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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