讯传网做有影响力的商业信息网站!  
电话:0817-2166602 邮箱:3226279093@qq.com
文章搜索
官方微信
网站首页 |  最新资讯 |  作品展示 |  餐饮美食 |  文化遗产 |  特色旅游 |  房产楼市 |  财经证券
教育培训 |  南充非遗 |  公益服务 |  生活服务 |  健康养生 |  先锋人物 |  摄影专区 |  讯传论坛
  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最新资讯  
 
关于购买和使用电动车的警示
时间:2020-04-24 09:33:00   来源:南充晚报
 

  为了贯彻落实《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》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现就电动二轮、电动三轮摩托车、电动四轮车(以下简称电动车)购买和使用环节注意事项警示如下:

  一、购买电动车时,应要求经营者提供产品合格证、CCC强制性认证证书、工信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, 并查验证书信息与购买产品的名称、规格、型号等是否一致。不得购买证书不齐全、车证不符的电动车。

  二、购买电动车后,凭购车发票、产品合格证明等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。手续不齐全的电动车,不能办理登记。未经登记的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
  三、对已登记的电动车,不得改变已登记的动力电池输出功率、 最高行驶速度等技术参数,不得加装车厢、遮雨(阳)篷等设施,不得改变已登记的外形结构。

  四、驾驶电动车(包括老年代步车)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,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。

 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 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
  南充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

  2020年4月23日

 
编辑:飞鱼
最新推荐    
讯传网版权所有 主办:南充讯传网络有限公司
讯传网打造有影响力的商业信息网站 24小时客服:0817-2166602 QQ:3226279093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号:(川)字第00487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:川网文 (2020) 1927-399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号:川B2-20190242 蜀ICP备15006630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