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0日,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,从本月20日起,全市车管部门将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,推出12项优化营商环境、便民利民“放管服”措施。
当天上午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正在调试系统。“加快系统调试,确保12项优化营商环境、‘放管服’措施如期顺利实施。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杜培刚说。此次实施的12项便民利民措施,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。如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“一证通考”,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,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;对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的,申请人可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,无需再回车辆登记地提取纸质档案。
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钟鸣介绍,10月下旬,公安部发布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等12项“放管服”改革新举措,还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,优化了小型汽车、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领条件,扩大了体检医疗机构范围等。
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免检基础上,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,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等载客汽车(面包车除外)纳入免检范围;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(面包车除外),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,但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,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。申请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,但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,增加记忆力、判断力、反应力等能力测试。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,申请大型客货车、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,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。
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,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,体检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、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,方便群众就近办理。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,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,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,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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